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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學年度第2學期完善就學協助機制專業證照獎勵補助申請注意事項
108學年度第2學期完善就學協助機制專業證照獎勵補助申請即日起至5月31日(日)截止,請務必於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申請說明如下,謝謝! 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5月31日(日)止,系所務必於6月1日(一)前完成初審後將資料送至研發處。 收件地點:各系系辦公室(請交給系秘書),並以班級為單位繳交紙本及電子檔。 申請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( 8:30~12:00,13:30~16:30 ) 。 申請資格:本校在學學生,在本處公告規定時間內取得之專業證照(證照需認列於”各系專業證照等級一覽表”之證照才有獎勵)。 生效日期在109年2月1日(含)以後取得者皆可申請,不含語言類證照。 補充說明:由於經濟不利學生之資格3月未開放申請,因此本次將可追溯生效日期在108年8月1日(含)以後取得者皆可申請,不含語言類證照及證照獎勵金。 申請所需文件及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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