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cent數據載入中... |
107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
107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日期:自108年3月1日(星期五)起至3月20日(星期三)止,系所務必於3月25日前完成初審後將資料送至研發處。(逾期恕不受理) 收件地點:各系系辦公室(請交給系助理),並以班級為單位繳交 申請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(8:30~12:00,13:30~16:30) 申請資格:本校在籍之學生,在本處公告規定時間內取得之專業證照(證照需認列於"各系專業證照等級一覽表"之證照才有獎勵)。(生效日期在107年8月1日(含)以後取得者皆可申請,不含語言類證照) 申請方式:1.填妥申請表並黏貼證照影本(請於證照影本右下方空白處,依序註明個人班級、電腦代號、姓名及性別)。證照過大者請釘於申請表背面。 2.為縮短奬學金核撥時程,請填妥後將紙本交至班級負責人(實習就業股長或班代)彙整名冊,並請於建檔完成後將電子檔寄至各系助理信箱,檔案名稱請命名為班級名稱(如:四技資四A),繳交時紙本請依電子檔序號排列並請於申請表右上方註明序號 3.申請表、入戶帳號表、電子檔格式及證照列表,請上研發處網站-證照專區處下載。 ※夜間部及假日班同學,請將申請資料備妥並釘齊後,繳交至進修部辦公室(D106)代轉研發處。 ※各班請由實習就業股長或班代,統一收齊後備妥紙本及電子檔繳交至各系系辦公室系助理。 各系聯絡資訊
![]() 瀏覽數
![]() |